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6.934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09.8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0.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9.1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0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07.38万元;2025年度,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9.90万元;202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871.70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0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71.70万元。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0079.18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15557.78
本年度投入项目金额472.2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377.40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407.38
尚未使用金额1671.80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加: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199.90
累计理财收益-
减:其他转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71.7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
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余额说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330104016001
司环北支行8333347募集资金专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
201000285580
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塘067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支行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71908919210
司杭州分行818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80101210
募集资金专户-司杭州平海支行22736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80101140使用中
司杭州平海支行3249955募集资金专户1871.70[注2]
[注1]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随后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月将上述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注2]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辖网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407.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际最高使用人民币4700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
2025年9月8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00万元已全部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其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9月10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4377.40节余新项目计节余新项目计董事会审股东会审募投节余资新项目名划投入募资金划投资总议通过日议通过日项目金金额称集资金总用途额期期名称额企业用于2025年92025年9
2377.40---
技术补流月9日月25日研发用于
中心568.40募投工业三废项目项目综合治理
2025年92025年9
分支及资源化2155.002000.00用于月9日月25日机构利用研发
1431.60募投
建设项目项目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附件: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附件: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是否为招项目可股书截至报项目投入行性是或者截至报告告期末达到进度投入进本项目项是否募集资金本年否发生募集募集期末累计累计投预定是否是否度未达已实现项目目涉及计划投资本年投实现重大变节余金资金说明投入募集入进度可使已结符合计划的的效益
名称性变更总额入金额的效化,如额来源书中资金总额(%)用状项计划具体原或者研
质投向(1)益是,请
的承(2)(3)=态日的进因发成果说明具
诺投(2)/(1)期度体情况资项目分支是,首次生机构此项公开产不适
建设是目取38.92/38.92100.00注3是否不适用不适用注51431.60发行建用项目消或股票设注1终止企业首次技术2025公开研不适
研发是否6931.60343.744673.0667.42年9是否不适用不适用注62945.80发行发用中心月股票项目首次补充补公开流动流不适不适
是否11176.93/11189.54100.11是是不适用不适用否/发行资金还用用股票注2贷节余募集首次资金公开永久其不适不适
否否/2377.402377.40不适用是是不适用不适用否/发行补充他用用股票流动资金注4工业三废综合是,首次治理此项2027公开及资研不适
否目为2000.00128.46128.466.42年9否是不适用不适用否/发行源化发用新项月股票利用目研发项目注4
合计////20147.452849.6018407.38////////
注1:经公司2021年11月三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相应调整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1176.9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1189.54万元,差异为12.61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3: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1431.5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用途投向“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变更金额1431.60万元;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1402.2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8.92万元,变更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1.60万元,差异为68.27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
注5: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由于项目建设前期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开展取得了如下阶段性成果:
(1)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嘉兴、武汉、南京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现有营销及业务网络。分支机构定位于所在地区的营销推广、业务运营及
客户服务,通过在当地开展市场调查、信息收集、项目运营和客户跟踪服务,提升客户开发和持续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广度,为公司开拓市场和提升业务规模夯实基础。
(2)公司分别于安徽、江苏、湖北等地区取得一系列标杆项目,同时,业务区域集中的特性得到改善,省外承接业务规模得到较大提升。公司能够以各
分支机构为支点继续深耕省外活跃市场,稳健实施业务拓展。该项目原定位于通过建设分支机构用于所在地区的营销推广、业务运营及客户服务,通过组建本地团队,提升对属地客户的持续开发和服务能力,从而扩大公司市场规模。但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面临了行业整体性盈利能力下滑的问题,域外市场开发效果可能达不到预期盈利要求。公司做了相应的战略规划调整,一方面缩减本地团队的运营规模,以最小单元运营本地团队,同时提高团队考核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削减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从而提高投入资金的灵活性,保证投资效率。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装修与市场营销方面的投资占比较高,同样存在原定计划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研发力度,公司变更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1.6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68.27万元)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
注6:公司募投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初期投资建设计划已经基本完成并已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已投入使用。但原可研报告中用于场地租赁与设备购置的投资比例较高,且设备购置清单关联研发方向主要为公司传统的环境修复类业务,与公司当前推行的环保后端废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方向存在较大差异。为避免研发投入与技术研发方向与公司业务推行方向的差异,公司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在场地租赁、装修工程上,场地费用和部分工程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此外,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购置技术研发所需设备,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结余募集资金2945.7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431.60万元;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为2377.40万元,同时转入“工业三废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568.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