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份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情况规定,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同时现金流充裕”的利润分配政策条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477808.07
元人民币,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392516.04元人民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规定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公司目前处在发展阶段,且公司未来一年内经营所需的金额较高,公司
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情况规定,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同时现金流充裕”的利润分配政策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