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7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1799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业务收入总额40.54
2024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25.87(单位: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9.76客户家数383
审计收费总额4.71
2024年上市公司
A B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含 、 股)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审计情况(单涉及主要行业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位:亿元)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1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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