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6
普通股股东人数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23230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2323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3.4934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3.49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翟留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陈凛先生、王国
华先生、许俊先生、王峰先生、成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8126899.9877370000.010848000.0015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8126899.9877370000.010848000.0015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228126899.9877370000.010848000.0015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8126899.9877370000.010848000.0015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7931399.9872389550.011348000.0015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7931399.9872402550.011735000.0011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普通股34228445599.9887338130.009848000.0015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4228372099.9885345480.010048000.001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2024年
618251利润分配方案31299.7608402550.220035000.0192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
718256年度财务审计45499.7889338130.184848000.0263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8超募资金永久1825599.7849345480.188848000.0263
补充流动资金719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6、7、8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江逸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