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范其勇、独立董事程琥先生及董事潘文章先生3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范其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号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12025年4月23日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2025年7月3日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32025年8月13日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42025年10月24日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52025年12月15日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用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开展了系统的监督与评价工作。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行公司审计业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要求。审计团队成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履职勤勉、审慎。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履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审计法务部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项目,强化审计程序执行力度,促进公司运营合规性的提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与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错报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审计法务部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控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机制不断细化,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定期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进度履行审计职责,协助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在保障审计质量的同时合理控制审计成本,促进审计监督合力形成。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督、指导与协调职能,有效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董事会审议事
项的事前审核,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协同,持续推动公司财务规范、内控体系优化与整体治理效能提升,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