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签署经历者逾500人。
2024年度,大信实现业务收入15.75亿元,服务客户超过10000家。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大信为221家上市公司(含 H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平均资产规模为 195.44 亿元,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领域。
大信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龚荣华,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振华风光
(688439)、华大九天(301269)、深科技(000021)、南京熊猫(600775)。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权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1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振华新材(688707)、南京熊猫(600775)、成都华
微(688709)。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韩士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承办过南京熊猫、深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二、执业记录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同期,大信共有6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其中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为业务执行中的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工作。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专业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解决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为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未解决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期间,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实行项目质量复核的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均设置质量复核机构,须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2由总审计师领导。在项目组未落实复核意见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就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针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4.监控与整改
大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第5102号的规定建立了全
所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与定期检查,识别监控检查发现的缺陷,评估其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并调查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及评价针对性整改措施,同时依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年度审计期间,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四、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与重要审计领域(包括营业收入、资产减值等),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了解公司业务,制定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包括总体
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结果的风险事项及年报进度的
相关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充分沟通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及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
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现场沟通,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独立质量控制
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3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
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责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涵盖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工作提供支持。
大信投入了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保障了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其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服务器设于境内,数据信息均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年,大信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上述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与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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