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范其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南京熊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基于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