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证券简称:佳驰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1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0.371%。其中首次授予118.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80.00%;预留29.67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
(3)授予价格:27.96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2人,约占公司2024年底在职员工总数446人的13.90%,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
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获授予的限占授予限制划草案公告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制性股票数性股票总数日公司股本量(万股)的比例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
1张辉彬中国10.006.740%0.025%
心技术人员
2罗庆波中国副总经理10.006.740%0.025%
3李健骁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0.006.740%0.025%
4张描苗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4.044%0.015%
5伍杰一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4.044%0.015%
6代伟鹏中国核心技术人员5.003.370%0.012%
7郭仲前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02.696%0.010%
小计51.0034.372%0.127%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55人)67.7045.628%0.169%
2三、预留部分29.67520.00%0.074%
合计148.375100.00%0.371%
注:*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限制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性股票第一个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40%归属期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性股票第二个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30%归属期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性股票第三个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30%归属期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
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3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50%
第一个归属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50%
第二个归属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11.0010.60
第二个归属期202613.7012.50
第三个归属期202716.0014.1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际达成值为 A An≤A<Am X=A/Am*100%(亿元)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613.7012.50
第二个归属期202716.0014.1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际达成值为 A An≤A<Am X=A/Am*100%(亿元)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或未完全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合格及以上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Y) 100% 0%
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Y)。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5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6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
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后限制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性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5年6月3日27.86元/股118.70万股62人29.675万股
7(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27.96元/股调整为27.86元/股。
(2)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
27.86元/股调整为27.36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进行过归属。
8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董事李健骁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对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归属安排归属时间益总量的比例
9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40%
第一个归属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30%
第二个归属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30%
第三个归属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3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6年6月2日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7年6月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序号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可归属的60名激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
3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任职期限。
期限要求。
10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考核年度为2025-2027出具的《成都佳驰电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归属期考核要求如下: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考核营业收入(亿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归属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 中 汇 会 审
第一个归属期202511.0010.60[2026]6508号):公司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X 2025年营业收入为
4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实际达成1107276804.64
A An≤A<Am X=A/Am*100%值为 (亿元)
A<An X=0 元,达到首次授予第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据为计算依据。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若公司未满足或未完全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绩考核目标值,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可归属比例( X)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100%。
(1)2名首次授予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合激励资格,其获授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的1.80万股第二类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失效。
5
际归属的股份数量:(2)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其评价结果合格及以上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Y) 100% 0% 余 6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
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合格及以上,个人层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面可归属比例(Y)为
1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11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3日。
(二)归属数量: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
(三)归属人数:60人。
(四)归属价格:27.3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予本次可的限制归属限性股票制性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数量票数量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万(万股)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
1张辉彬中国10.004.0040.00%
心技术人员
2罗庆波中国副总经理10.004.0040.00%
职工代表董
3李健骁中国事、核心技术10.004.0040.00%
人员
4张描苗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2.4040.00%
5伍杰一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2.4040.00%
6代伟鹏中国核心技术人员5.002.0040.00%
7郭仲前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01.6040.00%
小计51.0020.40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53人)65.9026.3640.00%
合计116.9046.7640.00%
注:(1)上表中“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2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中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6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60名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6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合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调整后)。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13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归属价格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