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成都华微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600000股,并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
后总股本为6368470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51430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70394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82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0.600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2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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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跟投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82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为0.60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9日。(因2026年2月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股数量
号数量(股)通数量(股)
本比例(股)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8240000.6005%38240000
合计38240000.6005%3824000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限售股类型限售期(月)号(股)
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382400024
合计3824000-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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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418924775-382400041510077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2179222513824000221746251合计(股)6368470260636847026
六、本保荐人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申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江帆廖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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