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05月 0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鉴于李越冬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越冬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越冬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越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万国超先生为会计专业
1人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国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刘永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总会计师刘永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已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刘永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永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永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7年7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行,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永生先生在任总会计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及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燕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燕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补选万国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批准选举万国超先生为公司第
2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涉及调整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
下:
是否委员会名称调整前名单调整后名单变更
李越冬(主任委员)、谢万国超(主任委员)、谢审计委员会是
文录、贺正生文录、贺正生
张万里(主任委员)、李张万里(主任委员)、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
烨、李越冬烨、万国超上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万国
超先生为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李越冬女士需继续履行董事和其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3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国超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会计师,
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科长,2017年2月至今
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曾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成都市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
截至目前,万国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2、总会计师简历
周燕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职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会计员、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7月至2022年3月,任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3月至2026年6月,任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任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周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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