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益诺思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赛辉陈轶超被保荐公司代码:688710重大事项提示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132.52万元,同比下降28.9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1.59万元,同比下降120.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389.68万元,同比下降142.98%,主要系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同业竞争激烈导致销售订单价格下降,利润空间被压缩,毛利率同比下滑所致。2025年度,公司全年新签合同总额11.35亿元,同比增长38.6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12.48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
28.23%,为后续业绩回升提供坚实订单支撑。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核心
竞争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2号)批复,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诺思”、“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3524.490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176.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4.49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4年9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督导工作。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2项目工作内容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
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份回购制度。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3项目工作内容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该等事项。
露义务。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该等事项。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邱云良先生因工作安排调动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申请辞任,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员,保荐机构于2025年4月18日就该核心技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术人员离职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影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持
不利变化;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4项目工作内容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该等事项。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6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月20日、2025年12月28日、2026年4月22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日至2026年4月23日等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下:
5项目工作内容2025年2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11月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无
6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近年来,药物研发在新靶点、新技术及新分子类型方面呈现了超越以往的快速革新,表现在肿瘤免疫靶点、新的分子开发和递送技术、多特异抗体、ADC、多肽、核酸类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等。为应对新药研发等下游领域的快速变革,一方面公司围绕这些“新领域”持续进行自主研发突破,保障自身前瞻性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公司也依据客户订单需求开展受托研发项目。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应对高复杂性、高失败率的新药研发,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更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若未来公司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可能造成公司技术人才队伍不稳定,甚至导致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研发人员流失,对公司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7本持续督导期间内,随着药物研发环境改善、药物评审加速、医药行业研发
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国内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需求的逐步释放,国内 CRO 市场销售价格呈逐步修复态势。与此同时,CRO 市场属于较为充分竞争的市场,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重要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或产能不足等情况,对公司已有重点客户项目的执行、新客户导入进度及新订单获取等产生不利影响。
2、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设施也逐步投入使用,相应的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也将不断扩张,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也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快速扩张的经营规模,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3、国际化经营及国际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地缘政治因素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政策变动的动态。
4、环境保护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及放射性同位素的处置,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环保规定或造成环境污染,可能面临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或予以处罚的风险。
5、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实验动物、试剂和实验耗材等,主要原材料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一定的影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对实验动物等原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部分进口物料也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已积极
8采取丰富采购渠道等多项措施保障各项原材料的供应稳定,但主要原材料的市场
价格若出现大幅波动或者未来相关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或者进口的需求,仍将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财务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受行业竞争激烈导致订单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虽然四季度以来市场呈现回暖态势,但由于在手订单转化需一定周期,叠加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波动,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如未来市场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已竣工并投产,公司未来每年将新增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公司下游直接客户所在行业为生物医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公司业务开展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等,该等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实施监管。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战略来应对我国及境外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行业,CRO 行业在宏观环境中面临多重挑战,展望未来,全球医药健康产业步入新一轮技术迭代期,例如 Al 赋能的靶点发现、数字化的临床试验、基因疗法与细胞治疗的产业化落地,均在重构药物研发的底层逻辑。与此同时全球供应链重组、地缘政治博弈以及 ESG 理念的深化,也为 CRO 行业带来了多维挑战。在此背景下,如果不能精准把握技术革
9新与政策周期的共振点,构建差异化的全球竞争力,将有可能会制约公司未来发展。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同期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811325228.371141669402.29-28.941038429214.87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810519925.141140683560.86-28.941036408893.37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6298779.52158813189.12-110.26211683864.40归属于上市公司
-30515861.65147775836.46-120.65194445247.03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3896835.82125386126.25-142.98174447670.89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
101368705.18-96600454.14不适用168190513.37
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末比上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年同期末增2023年末减(%)归属于上市公司
2323435844.562391927683.26-2.861618070569.46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3253429831.783219540808.871.052775441130.65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52024本期比上年同期增2023
主要财务指标
年年减(%)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1.26-117.461.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1.26-117.461.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81.07-135.511.65元/股)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7.76减少9.05个百分点12.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296.59减少8.88个百分点11.53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645.30增加0.34个百分点5.82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营业收入81132.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034.42万元,同比下降28.94%,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销售订单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2、利润总额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利润总额-1629.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511.20万元,同比下降110.26%,主要系销售订单价格下降,毛利率同比下滑。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1.59万元,同比下降12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89.68万元,同比下降142.98%。主要系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同业竞争激烈导致销售订单价格下降,利润空间被压缩,毛利率同比下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3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796.92万元,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
5、每股收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同比下降117.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8元/股,同比下降135.51%。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现
11具体如下:
(一)创新技术推动业务能力持续提升,赋能客户
公司始终锚定“科技创新引领者”的战略定位,紧跟全球药物研发前沿趋势,坚持以市场化需求为导向,前瞻性布局药物评价新技术、新方法体系,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依托成熟完善的技术底座,公司持续迭代优化创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强化市场核心竞争力,精准满足创新药企在不同阶段、不同品类的多样化评价需求。
1、创新性评价研究技术和方法,赋能创新药物研发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一方面深耕前沿评价方法探索,全面提升创新药物综合评价能力;另一方面紧扣市场细分需求,构建起覆盖多品类、多靶点、多技术的一体化技术服务体系,持续为客户创新研发赋能。
公司持续突破传统评价技术边界,形成双/多特异抗体、双抗/双分子 ADC、新型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放射性药物、眼科、吸入制剂等技术评价体系,实现对当前主流创新药品类的全覆盖;同时在特殊给药技术领域,公司突破技术壁垒,成功开发犬颈椎间盘手术注射、兔颈椎间盘 X 光引导无创注射、犬腘窝淋巴结精
准注射等核心技术,大幅提升局部给药药物评价的精准度与可重复性;分析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公司根据不同创新品类特征和需求,完成 NGS 测序与生物信息学分析技术全流程升级,完善了基于免疫组化的多重生物标志物分析技术平台;
整合 LC-MS/MS、ELISA、ECL、stem-loop RT-qPCR、流式细胞术、RNAscope 原
位杂交技术等多维度技术手段,建立了针对新型抗体、双抗/双分子 ADC、新型核酸药物、体内 CAR-T、外泌体等创新品类的专属生物分析解决方案。公司不断推进新毒性生物标志物的挖掘与研究,为药物靶器官毒性评价研究提供更详实的数据参考。上述新技术新方法新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在新药评价研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放射性影像评价技术平台是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之一。公司在推进β核素放射性药物评价技术成熟应用的同时,加速布局高端核素药物评价赛道,完成α核素相关资质认证,并建立了 225Ac 和 212Pb 等α核素靶向放射性药物非临床评价策略和关键技术,为α核素放射性药物评价提供技术基础。该平台的全面升级,
12为新型靶向放射性药物研发提供定制化、全流程技术支撑,助力公司抢占放射性
药物评价市场先机。
公司初步建立了肿瘤类器官,可应用于肿瘤药效及机制研究,还积极探索类器官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领域的应用,构建心脏类器官、睾丸类器官等模型,用于支撑药物诱导心脏毒性、生殖毒性及发育毒性的评价。类器官平台的前瞻性布局,有效推动“3R”原则(减少、优化、替代)在非临床评价领域的落地,为动物实验替代提供全新技术路径,引领行业评价模式变革。
2、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提升服务效率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立项的方式,在人工智能(AI)应用于非临床研究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培育和发展 AI 在非临床研究报告、翻译、阅片领域的应用。在国家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指引下,公司持续加大 AI 技术在非临床研究领域的创新应用。公司搭建的具有跨种属多脏器自主二分类识别能力的 AI 病理诊断模型,通过引入先进的自监督学习病理图像编码器、构建异常样本知识库并采用跨注意力机制进
行异常信息注入、引入风险感知损失函数优化模型对异常样本的识别能力的三个
核心优化方向,系统性提升了模型的泛化能力和诊断精度。经过持续迭代优化,该模型准确率已达到 85%,达到初步应用的门槛,不仅全面推动了 AI 技术在病理诊断环节的深度结合,也为新药研发非临床研究阶段的质量控制和效率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还在不断推进报告和翻译的自动化。通过 AI 技术在非临床研究领域的应用,将大大缩短新药研发非临床研究阶段的时限,助力新药研发企业的创新药物尽早进入到临床研究阶段。
3、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提升服务体验
公司在传统项目负责人(PM)管理项目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了专业敏捷的“PL+PM”的项目管理模式,利用十余年行业经验专家组成的资源库,以及在“新领域”持续自主研发突破的成果赋能,贯彻科学引领的价值观,通过 PL 制定 1v1的管理项目方案,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创新服务模式,该创新管理模式能在高效的项目流程管理基础上,增加基于项目层面的科学把控,提升客户体验。
13(二)一站式、规模化、特色化的服务能力
公司目前已经建成了涵盖药物成药性评价、药效、药代、毒理的非临床评价
研究以及临床分析与转化研究业务于一体的创新药物一站式评价研究能力,可为更多的制药企业提供范围更广、水平更高、质量更优的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分
析与转化研究,有效提高国内新药研究开发效率,降低开发风险和成本,加快国内新药研发机构的研发进程,推动药物后续研发和产业化进程。2025年,公司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已正式启用,将有效解决公司动物设施服务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服务产能,减少项目排期等待,更好地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助力客户提升新药开发效率。
(三)全面且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全面且丰富的药物评价经验是公司核心竞争力重要表现之一。公司的创新平台持续为全面丰富的创新药项目管线提供科学严谨的评价服务,在传统的小分子、抗体、中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新品类领域也有大量的经验积累,已经评价过的创新品类全面,涉及体内 CAR-T、TCE 疗法、阿尔法核素药物、新型 ADC(如双抗 ADC、纳米双抗 ADC、双分子 ADC、PDC 等)、核酸药物、双抗多
抗、多肽、融合蛋白、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产品、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产品、
核酸类药物如 RNA、ASO、mRNA 药物、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药物、溶瘤细菌、
溶瘤病毒等基本涵盖业内各类创新药物品类。目前已评价抗体偶联药物(ADC)
220余项、双抗/多抗190余项、基因治疗项目110余项、小核酸类药物130余
项、免疫细胞类项目100余项、多肽类项目70余项、放射性药物80余项、干细
胞类药物 50 余项、mRNA 类药物 40 余项。除了药物品类全面,经验丰富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给药技术。除了常规口服、皮下、静脉等给药途径外,公司新建了淋巴结注射和腮腺导管给药技术等及大小鼠脑部精细组织、大鼠纵膈淋巴结等的精密解剖与取材技术。
(四)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和资质能力
作为国内少数同时拥有 NMPA 与 OECD GLP 认证、且全面符合美国 FDA
GLP 标准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公司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和资质能力持续得到权威验证。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益诺思总部于2024年12月通过
14NMPA GLP 复查并于 2025 年 3 月获证;全资子公司益诺思南通于 4 月亦顺利
通过美国 FDA GLP 现场检查并获官方检查报告;益诺思上海与益诺思南通于
2025 年 12 月分别通过各自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GLP 年度核查。一系列国内外
权威核查与认证结果,充分彰显了公司具备与国际接轨、高标准统一的 GLP 质量管控体系,整体运营与研究能力全面满足 NMPA、FDA 及 OECD 多重国际规范要求,获得全球主流药品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依托这一核心优势,公司拥有了开展多国注册要求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能力,为全球化战略布局提供权威“通行证”,有效突破国际市场准入壁垒,为承接跨国药企全球同步申报项目、实现业务国际化拓展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国际领先的合规水平与资质壁垒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客户信任与合作黏性,对开展全球多中心申报的创新药企业形成显著吸引力,有力推动公司聚焦高附加值国际合规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与盈利模式,夯实行业领先地位。
(五)锚定战略方针,依托体系化人才建设机制,实现人才质量及组织效能的跃升
医药研发作为高度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人才的综合素质(技术、经验、视野)提出极高要求。公司深谙人才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2025年锚定战略发展方向,依托成熟的体系化人才建设机制,持续强化管理团队与技术队伍双轨建设,在人才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与组织效能升级层面取得显著成效。管理团队凭借前瞻性战略视野与深厚的医药研发服务专业背景,在专项领导力培养项目及高质量人才引进的双轮驱动下,各层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持续刷新;同时构建分梯队管理人才库,重点发掘并储备年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潜力员工,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专项储备名册,为组织发展提供充足的战略级人才支撑。在专业人才建设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人才结构,突出研发核心属性,稳步提升研发人才质量,研发技术人员硕博占比持续稳定在近60%。未来,团队将深厚的行业积淀与技术优势直接转化为核心竞争力,精准锁定高价值研发方向,高效配置核心资源,驱动药物评价技术持续领先,保持公司良好的价值转化能力与行业竞争力。
(六)多元客户生态奠定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深度整合产业链资源,凸显公司在生物科技赛道的规模化布局与资源整
15合优势,为未来增长提供坚实基座。公司与全球1000余家制药公司、新药研发
机构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建了覆盖全球的大型传统药企(Pharma)、创新生物制药(Biopharma)及高速增长型创新药研发生物技术公司(Biotech)的
全维度客户网络,形成“以科学为引领以客户为中心”的可持续营销生态。2025年主要收入源自长期合作客户,印证公司全流程定制化研发服务与科学服务体系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绑定能力;新增客户合同个数持续递增,展现强劲市场开拓势能;同时,创新生物制药(Biopharma)合同金额及个数持续呈现快速上升态势,彰显公司在创新疗法赛道的战略卡位能力。
公司以“技术+生态”双引擎赋能客户价值:通过战略协同持续提升客户合
作附加值;针对生物科技领域推出“技术孵化+全周期陪跑”服务,巩固行业领导力。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数据安全协议,构建差异化信任壁垒,通过老客户口碑推荐带动引入,实现“以客户成功反哺生态繁荣”的良性循环,为全球医药创新注入持久动能。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投入情况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5784168.5060532495.25-24.3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5784168.5060532495.25-24.36
增加0.34个百分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645.30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益诺思作为药物研发评价领域的领军企业,始终以符合全球化标准为导向,构建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药物评价研究服务体系。同时秉持“技术升级驱动服务升级”的理念,深耕科研创新,聚焦药物研发行业及细分领域的关键性、挑战性技术难题,依托自有顶尖科学家团队的专业积淀与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持续推进新技术、新业务平台的迭代升级与创新突破,构建覆盖药物研发全流程的核心技术矩阵。
16(二)本持续督导期间获得的研发成果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新授权发明专利2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的专利共计71项。本持续督导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项目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21213325实用新型专利916446外观设计专利0000软件著作权3388其他7485合计40102138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27744415.22
减:前期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5548665.29
减: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11998359.48
募集资金净额609644941.10
减:前期募投项目置换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215022807.8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2669477.13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44230140.0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0345.7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6054660.64
2025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04319280.38
其中:现金管理本金金额290000000.00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1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投资项目资总额额投入金额金额投入金额益诺思总部及
创新转化中心1045000000.00479644941.10479644941.1044092554.73181784839.68项目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综合
357000000.00130000000.00130000000.00137585.27130137585.27
评价平台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
合计1602000000.00609644941.10609644941.1044230140.00311922424.95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益诺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益诺思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18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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