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
三、报告附件………………………………………………………第17—21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9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20-21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5-74号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宏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宏微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宏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21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宏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微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2页共21页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
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8.7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96.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642.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1.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02号)。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4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24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2.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327.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第3页共21页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6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8月27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67738.7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3930.07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8058.36
二、募集资金净额59680.4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9247.13
本年度使用金额1741.36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3.84
专户销户转出135.7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41.11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177.17
其他-发行费用进项转入29.3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第4页共21页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3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672.31
二、募集资金净额42327.6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2885.64
本年度使用金额8435.87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8495.19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35.87
暂时补流金额3417.4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1.55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972.34
其他-发行费用进项转入89.4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10.96[注]
[注]不包括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8495.17万元,详见本报告三(四)2之说明,与上表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支付金额8495.19万元差额系万元折算尾差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分别与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第5页共21页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分别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本期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474176508891账户内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江苏宏微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990236191090837.10使用中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常州分行江苏宏微科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0601010010084781459.66使用中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江苏宏微科技
有限公司常州新北1061510104024919890.78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江苏宏微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3240062600120005319
2.26使用中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常州延陵支行12江苏宏微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4697942390421.16使用中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常州分行
小计210.96
第6页共21页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江苏宏微科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使用中(现
4060101002014201211065.65股份有限公司司常州分行金管理)江苏宏微科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使用中(现
4060101002014200951065.65股份有限公司司常州分行金管理)江苏宏微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使用中(现
519902361979001401061.83股份有限公司司常州分行金管理)江苏宏微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使用中(现
519902361979001541061.83股份有限公司司常州分行金管理)江苏宏微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使用中(现
106151512500013873180.28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金管理)江苏宏微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使用中(现
106151514500013861059.93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金管理)
小计8495.17
合计8706.13
[注]现金管理产品包含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间接提升公司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7页共21页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等额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报告期内未发生首发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5年度,公司实际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7537.9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8月27日临时补充临时补充流动资计划补充流董事会审议归还募集资金归还募集流动资金金起始日期动资金时长通过日期日期资金金额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00.00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27日600.00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临时补充流临时补充流计划补充流动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归还募集资金日归还募集资动资金起始动资金金额金时长日期期金金额日期
第8页共21页自公司董事会审
2025年4月2025年9月8日2559.31
9976.79议通过之日起不2025年4月28日
28日
超过12个月2025年9月18日4000.0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50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60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计划进行现金管计划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理的金额的方式期
30000.00购买安全性高、流动2023年8月17日2024年8月16日2023年8月17日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
25000.002024年8月7日2025年8月6日2024年8月7日
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
16000.00单、通知存款等)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2025年7月25日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31日
第9页共21页预计年委托受托产品产品购买起始截止归还尚未归利息化收益方银行名称类型金额日期日期日期还金额金额率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10.702023/8/182026/4/142025/5/263.10%54.95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10.702023/8/182026/4/142025/5/263.10%54.95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09.342023/8/182026/4/302025/5/263.10%54.95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3000.002023/8/232026/8/232025/5/152.90%150.32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2000.002023/12/212026/12/212025/3/282.65%67.28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2106.262024/7/192025/11/212025/5/263.20%54.53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53.782024/7/262025/6/102025/6/103.45%30.15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招商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28.252024/8/22026/8/292025/5/303.00%25.08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1027.712024/8/92026/8/252025/5/152.90%22.23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1086.452024/8/132025/1/142025/1/143.35%14.05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29.172024/8/132026/8/292025/5/303.00%24.17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招商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29.252024/8/142026/8/292025/5/303.00%24.08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1085.242024/8/142025/1/282025/1/283.35%15.26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1085.332024/8/152025/1/282025/1/283.35%15.17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2160.792025/5/262025/11/212025/11/213.20%31.39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65.652025/5/262026/4/141065.653.10%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65.652025/5/262026/4/141065.653.10%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
第10页共21页招商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61.832025/9/92026/8/291061.833.00%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招商银行股份有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1061.832025/9/92026/8/291061.833.00%限公司常州分行额存单收益型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3180.282025/9/192026/8/233180.282.90%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可转让大保本固定
本公司份有限公司常州1059.932025/9/192026/8/251059.932.90%额存单收益型新北支行
合计29218.148495.17638.56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
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共人民币3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8月27日使用方式使用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4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21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2025年11月,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65.81万元(其中:结余超募资金630.07万元、结余利息及理财收益135.74万元)转出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随即
第11页共21页2023年研发中心建设项研发
是10027.377603.227603.227995.19391.97105.1612月31不适用不适用否目项目日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否8000.008000.008000.008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永久补充流动资
补流否3300.003300.003300.001111.2933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金结余超募资金永
补流否630.07630.07630.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久补流[注2]
合计--59050.3659050.3659050.361741.3660988.491938.1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1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由10027.37万元调整到7603.22万元,调减的2424.15万元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
第14页共21页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2027年6否43000.0042327.6942327.698435.8731321.51-11006.1874.003141.19不适用否生产研建设月30日发项目
(一期)
合计--43000.0042327.6942327.698435.8731321.51-11006.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2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2之说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七)之说明
第16页共21页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7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7页共21页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7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8页共21页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执业证书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公告日期号号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3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1592354581W 11010136 2020/11/02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7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9页共21页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7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振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20页共21页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7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翁锦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