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侯思明、王皖松、刘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侯思明、王皖松、刘新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
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侯思明、王皖松、刘新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侯思明、王皖松、刘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