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侯思明先生、独立董事王皖松
先生及独立董事刘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侯思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
1、《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3月17日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关于报出财务报表等文件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6月30日《关于报出财务报表等文件的议案》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1/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8月8日《关于报出财务报表等文件的议案》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9月19日《关于报出财务报表等文件的议案》
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11月7日《关于报出财务报表等文件的议案》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参与本次审计的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资格,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严谨审慎,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经评估,我们认为容诚在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专业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规范、高效运营。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慎审阅与监督。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
2/3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亦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控环境,健全内控各项制度。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评估,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公司审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我们将继续遵循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
定期报告、内外部审计等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