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年 7月 30日~2026年 10月 29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8.94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43696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0%
实际回购金额 6363.5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30元/股~28.8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 7月 30日,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2026年 8月 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 8月 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二)截至 2026年 10月 29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3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80 元/股、最低价为 22.3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63.5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 7月 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比例( )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1752830 42.53 51752830 42.5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927170 57.47 69927170 57.4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2436962 2.00
股份总数 121680000 100.00 121680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36962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披露本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日后 3年内将相关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