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证券简称:中研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任暨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
董事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于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公司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原定是否存在在上市公具体职姓任期离任未履行完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司及其控务(如名到期原因毕的公开股子公司适用)日承诺任职
安独立董事、2026年6月2026累计任否不适用否,不存在亚董事会审计26日公司股年6期即将未履行完毕人委员会主任东会选举产月26满六年的公开承诺
委员、薪酬生新任独立日(含增持承和考核委员董事后诺)会委员
周独立董事、2026年6月2026累计任否不适用否,不存在佰董事会战略26日公司股年6期即将未履行完毕成委员会委东会选举产月26满六年的公开承诺员、审计委生新任独立日(含增持承员会委员、董事后诺)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独立董事、2026年6月2026累计任否不适用否,不存在志董事会提名26日公司股年6期即将未履行完毕勇委员会主任东会选举产月26满六年的公开承诺委员生新任独立日(含增持承董事后诺)
注1: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注2: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自2020年6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6年6月26日将连续任职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苏志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于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刘朝阳先生、李斌先生、于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进行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朝阳:男,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曾任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会计学讲师、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讲师、吉林大学会计学讲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吉林省
沣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长春人文学院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财税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920726.BJ)独立董事、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566.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朝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斌,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自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白求恩医科大学助教,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吉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在吉林大学化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0年2月至2003年6月在香港大学任研究助理,2003年8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019年 11月至 2024年 5月任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378.SH)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震,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2007年7月至2009年
9月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9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5年10月至今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515.SH)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于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