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6证券简称:中研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6
普通股股东人数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59612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59612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990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99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通讯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谢怀杰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高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2741299.9396309920.055428000.005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2741299.9396309920.055428000.005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2741299.9396309920.055428000.005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2741299.9396309920.055428000.005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3991299.9620184920.033028000.005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1125599.9107336860.0602162630.0291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591891899.9244256860.0459166000.0297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
545778801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136203298.4608184921.336828000.2024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16377188.4947184929.992328001.5130股东市值50万以
119826110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
1362
5年度利润分配方98.4608184921.336828000.2024
032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1333
696.3892336862.4352162631.1756
酬执行情况的确375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1341
796.9432256861.8568166001.2000
度及担保额度预038计>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佳伟、晏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