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会议资料目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 3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
构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 7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列席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8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4日 14:30
(二)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 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年 9月 14日至 2026年 9月 14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调整投资结构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对本项目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故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3年 7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 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 30420000股,发行价格为 2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2257200.00 元,扣除 102543821.47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9月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9月 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年 7月 20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公告的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以及公司于 2026年 3月 7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前变更后(招股说明书列示)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用金额 使用金额
年 产 5000 吨 聚 醚 醚 酮
1 (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 25004.97 22364.57 25004.97 22364.57
合厂房(二期)项目
2 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629.36 5825.29 6629.36 859.51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
3 7320.40 7320.40 11020.40 7320.40
料研发中心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 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 - 7075.45 5140.10
合计 48954.73 45510.26 59730.18 45684.58
注:“厚和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变更前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
利息及理财收益等,该项目实际转入募集资金共 5140.1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因此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金额高于变更前(招股说明书列示)的合计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结构变动金额本次涉及投资总额变更及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该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变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调减/+调增)
1 建设投资 20723.48 -3358.43 17365.05
1.1 建筑工程费 5358.17 5656.36 11014.53
1.2 设备购置费 13642.86 -7674.80 5968.06
1.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772.41 -389.95 382.46
1.4 预备费 950.04 -950.04 -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调减/+调增)
2 铺底流动资金 4281.49 -4281.49 -
合计 25004.97 -7639.92 17365.05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结构变动原因
“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已
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前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以及公司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结合最新经营情况及近期市场拓展进度,经综合评估,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设备闲置损耗,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的投资
总额调减至 17365.05万元。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论证,对本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主要系通过提升场地设计规划标准、强化功能一体化布局,场地建造投入相应有所增加。
公司“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故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变
更投资总额及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截至 2026年 8月 2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结项名称
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结项时间 2026年 8月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22364.57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16019.92万元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
852.05万元
续费)(3)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7196.70万元?其他,计划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及研发相关的固定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资产投资,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使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议披露。
注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将募投项目“年产 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9 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
注 4: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注 5: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则,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结合最新经营情况及近期市场拓展进度,前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以及公司现有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相应缩减了设备采购总金额,实现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另外,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未来陆续支付。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发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