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或“公司”)的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中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1号文《关于核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9022572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68866635.4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33390564.52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54382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71337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70.1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545.93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004.76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041.78万元;于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21004.7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634.6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90225.72
减:保荐承销费6886.66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83339.06
减:其他发行费2807.26
减:募集项目已投入金额21004.76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1.27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1033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695.67
加:募集资金理财投资收益769.48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0660.91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01.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44459.91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6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3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说明额中国农业银行股
07184900040000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长春6336.86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019专户
绿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58102010010115募集资金活期、协定存款、定期
18390.43
限公司长春分行1033专户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
限公司吉林省分1651958806682.21活期、协定存款方式专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43190027461011募集资金
-已注销限公司深圳分行8专户吉林九台农村商
07104630110152募集资金
业银行自由大路-已注销
50888888专户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58102010010116募集资金活期、协定存款、结构
21735.19
限公司长春分行6405专户性存款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活期、协定存款、结构
限公司上海市闵4390873167254196.22专户性存款方式行支行
合计50660.91
为便于日常管理,降低募集资金存管风险,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43190027461011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存款余额1723.97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设立的账号为581020100101166405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年3月21日将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由大路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0710463011015250888888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561.73万元(不含税)。2024年3月6日完成1426.26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2024年3月7日完成53.79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2024年3月18日完成561.7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184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50459.9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委托理财类型金额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1.210.5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1000.001.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1000.001.25%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定期存款500.001.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协定存款286.861.0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协定存款18340.430.6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协定存款21685.190.65%挂牌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协定存款4146.22
+35BP
合计50459.9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7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2.84%。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24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经审议的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033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3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5(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原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C楼,现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地址以注册备案为准)。公司拟投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320.4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该项目的资金金额为11020.40万元,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投资总额调整导致的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了“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上海尚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并将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以用于出资“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新实施主体上海中研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上海尚昆募集资金专户已无资金且无后续用途。
注销账户明细如下:
注销主体募投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中国银行股份上海尚昆新材料科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有限公司吉林158864048032技有限公司目省分行
2024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新设如
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6开户主体募投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户
中研复材(上海)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439087316725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公司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971.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3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04.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截至期末累是否已末投入项目可截至期末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变更项募集资金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调整后投承诺投入本年度投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承诺投资(%)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资总额金额入金额金额金额的差额
部分变总额(4)=态日期效益效益重大变
(1)(2)(3)=(2)更)(2)/化
-(1)
(1)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 2025 年 9
否22364.5722364.5722364.577004.857172.91-15191.6632.07不适用不适用否加工系列产品综合月20日
厂房(二期)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2025年9否5825.295825.295825.29299.97383.25-5442.046.58不适用不适用否心项目月20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注2025年12酮复合材料研发中是47320.407320.407320.403146.703146.70-4173.7042.99不适用不适用否月31日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0000.0010000.0010000.005183.0810301.90301.90103.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9合计-45510.2645510.2645510.2615634.6021004.76-24505.5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1.73万元(不含税)。2024年3月6日完成1426.26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2024年3月7日完成53.79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2024年3月18日完成
561.7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上述
资金置换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184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部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87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2.84%。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24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0330.00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103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3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
10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原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现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地址以注册备案为准)。公司拟投入“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320.4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该项目的资金金额为11020.40万元,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投资总额调整导致的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由于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暂不适用。
注4:参见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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