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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09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097 号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罗能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艾罗能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艾罗能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艾罗能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1我们认为,后附的艾罗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罗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

230Z0097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王彩霞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伟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邹莹莹

2026年4月27日

3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4号《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5.6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6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206624800.0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019775200.00元。另减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31700658.00元(包括审计费15925700.00元、律师费9551400.00元以及其他可扣除费用6223558.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988074542.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00Z0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12637628.0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20197752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31203515.08

减: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505376932.63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112640332.63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9442875.71

1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

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2624079.1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12637628.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2月27日,本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

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明细见下表)。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3301040160024549019154411585.06有限公司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03005632454193322459.00

有限公司分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65101040062828234173487.70

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250078801000001325179052451.34

有限公司公司杭州桐庐支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44542766231795423.85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7913310008235338113.79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571907913310018102032849.31

2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有限公司富阳支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280282173098301957.95

有限公司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290500000612084209300.00城西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合计合计1512637628.00

注: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未严格按照各募集资金账户用途支付资金,导致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账号合计多支出资金

200976200.00元;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桐庐县支行账户合计少支出200976200.00元。上述划转失误仅影响募集资金在各账户之间的金额分配,不影响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2025年3月,公司对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金额进行重新分配。

2025年9月11日,公司未严格按照各募集资金账户用途支付资金,误使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账号给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打款556675.90元,前述划转失误金额已于当日退回给该账户,并分别于9月11日和9月12日,使用正确对应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进行相应转账。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05376932.6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针对警示函提及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问题,公司认真学习并对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通过完善相关

制度建设、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状况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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