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罗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0000000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32.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7.45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00Z0046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37.6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126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8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22264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17935.2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23832.55
二、募集资金净额198807.4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9273.66
本年度使用金额11264.03暂时补流金额0现金管理金额0
银行手续费支出0.4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44.77
其他-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7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51263.7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定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7日,本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与杭州银行西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桐庐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浙江桐庐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明细见下表)。三方监管协议
2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8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330104016002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15441.16使用中术股份有限公司4549019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563245419332.25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190651010400
23417.35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桐庐县支行62828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952500788010
17905.25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00001325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201000344542
23179.54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766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907913310
23533.81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008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907913310
10203.28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018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080101280
9830.20使用中
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2821730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229050000061
杭州城西小微企业专营8420.93使用中限公司20支行
注: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未严格按照各募集资金账户用途支付资金,导致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账号
合计多支出资金200976200.00元;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西湖支
3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账户合计少支出200976200.00元。上述划转失
误仅影响募集资金在各账户之间的金额分配,不影响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5年3月,公司对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金额进行重新分配。
2025年9月11日,公司未严格按照各募集资金账户用途支付资金,误使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给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打款556675.90元,前述划转失误金额已于当日退回给该账户,并分别于9月11日和9月12日,使用正确对应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进行相应转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4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未使用
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076964706.95元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435672921.05元的募集资金以组合存款方式存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针对警示函提及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问题,公司认真学习并对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状况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艾罗能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
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5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097号)认为:艾罗能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罗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罗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07.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64.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420.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537.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24%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进
承诺投资目,含部调整后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度(%)(4)=项目分变更总额使用状态日期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2)差额(3)=(2)-(2)/(1)(如有)化
(1)储能电池
及逆变器否28141.9728141.9728141.97—26432.85-1709.1293.932023年12月4188.27是否扩产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
是15085.7015085.7015085.70—6664.77-8420.9344.182027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中心建设项目海外营销
及服务体是7644.577644.577644.57609.876785.90-858.6788.772027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系项目补充流动
否30000.0030000.0030000.0010654.1610654.16-19345.8435.5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项目
超募资金/117935.20117935.20117935.20——-117935.2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98807.45198807.45198807.4511264.0350537.69-148269.76——4188.27——
7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了该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后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8月延期至2027年8月。
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由于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7年7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273.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容诚专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200Z0332号)。2024 年度,公司已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加强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土建、安装及装修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其它募投项目仍在进行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1263.76万元。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07696.47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
843567.29万元的募集资金以组合存款方式存放。
注1:若出现“各募投项目金额明细项累加数”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9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项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入实际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计投资金额(1)金额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效益效益总额大变化光储智慧能源光储智慧能
研发中心建设源研发中心15085.7015085.70—6664.7744.182027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建设项目海外营销及海外营销及服
服务体系项7644.577644.57609.876785.9088.772027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务体系项目目
合计—22730.2722730.27609.8713450.67—————
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从2022年末的286人增长至2024年末的
1098人,为保障研发活动顺利开展,公司需要扩展研发场地;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线从户用储能扩展至工商业储
能、大型储能等多个业务板块,需要建设与之适配的实验室及中试场地。本次变更后,公司可根据自身研发方向、技术要求、人员规模等需求进行设计和使用,保障研发所需场地的稳定性和适配性。
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业务布局,公司将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购置研发场地变更为利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现有土地新建研发场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科技城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位于杭州西北部,现已形成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三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体系。本次调整有利于企业研发人员的招聘和留存,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加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
10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实施变更为母公司艾罗能源实施。
本次调整系顺应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市场机遇的举措。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欧洲等发达国家,包括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地区,公司计划在巩固原有优势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品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包括东南亚、南亚、南非等新兴区域市场,持续强化新兴市场的市场拓展力度。
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络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支撑点,一方面,海外营销网络能够通过本地化的服务提升客户的产品使用体验,进而为公司后续海外业务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顺应市场需求变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客户需求,推出了多款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产品,并通过展会、本地化宣传等方式,提高产品在新兴市场知名度,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公司将募集资金调整后,将重点集中于更有利于公司境外品牌、市场知名度建设和推广方面,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以上2个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变更了该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后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对募集(分具体募投项目)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8月延期至2027年8月。
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由于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7年7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11(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奇张钰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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