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其中,邹盛武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周鑫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林秉风、独立董事周鑫发、董事李国妹
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林秉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8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
2025/02/06
会第七次会议款、组合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2025/03/07
会第八次会议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
2025/03/27
会第九次会议议案》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04/27会第十次会议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06/30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
会第十一次会议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要的议案》
2025/08/28会第十二次会议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10/26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2025/12/30
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各项制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动协调公司管理层与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业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等方面做了充分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顺利完成委员调整及治理机构优化两项重要工作,
3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业支撑,保障了履职的连续性、专业性及合规性。全
体委员切实履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等法定职责及原监事会承接职权,在保障财务报告质量、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履职能力,
聚焦职权承接后的监督效能提升,继续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原监事会承接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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