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有智先生、颜晓斐
先生、李娟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郭有智先生、颜晓斐先生、李娟女士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