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033334股,并于 2023年 1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1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50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30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110166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2025年12月8日(因2025年12月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1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110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1.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因2025年12月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量(股)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1016661.25%11016660
合计11016661.25%1101666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
1战略配售限售股110166624个月
合计-1101666-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
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伟张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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