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2股票简称:同益中公告编号:临2026-005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投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服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俊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60%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50%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5.00%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10.75%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7.50%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6.35%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2.50%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80%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27.0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7.67亿元,净利润3.22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交易限额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年度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含已发生应计利息合计
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定价标准1.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由甲乙(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四)风险控制
1.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
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乙双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
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3.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
主决定存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五)协议期限
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7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意见如下: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非关联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