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6证券简称:拉普拉斯公告编号:2026-008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佳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6名)。董事长林佳继先生、董事林依婷女士、董事王学卫先生、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独立董事王大立先生、独立董事张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佳继、刘群、林依
1婷、夏荣兵、庞爱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林依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推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佳继、刘群、林依婷、夏荣兵、庞爱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林依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
2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3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佳继、刘群、林依婷、夏荣兵、庞爱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4月13日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2号开沃
大厦 A 栋 1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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