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
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普通股股东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50264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50264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898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8988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学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1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邵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97080999.9258556660.0742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97080999.9258556660.0742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3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97080999.9258556660.07420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5026475100.000000.000000.0000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97080999.9258556660.0742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蒋学鑫
12.01先生为公司第四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4董事
关于选举鲍克成
12.02先生为公司第四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蒋玉楠女士为公司第四
12.03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黄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12.046687886189.1403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王礼鸿先生为公司第四
12.05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胡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
12.06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李明发先生为公司第四
13.01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王文利先生为公司第四
13.026687886189.1403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陈矜女
13.03士为公司第四届6687886189.1403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关于选举张轲轲
先生为公司第四
14.016687886189.1403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关于选举张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14.026687886189.1403是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况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5%以上
40760675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28219222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6046578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70666100.000000.000000.0000股东市值50万以
5975912100.000000.00000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利1251100.000
600.000000.0000
润分配预案的53330议案》《关于公司董
12455566
7事2024年年度99.55520.444800.0000
96676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1251100.000
900.000000.0000
审计机构的议53330案》10《关于公司及1251100.00000.000000.0000
6子公司2024年53330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选举蒋学鑫先生为公司4367
12.01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鲍克成先生为公司4367
12.02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蒋玉楠女士为公司4367
12.03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黄尧先生为公司第4367
12.0434.898900.000000.0000
四届董事会非719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王礼鸿先生为公司4367
12.05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胡金刚先生为公司4367
12.06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非独立董事关于选举李明发先生为公司4367
13.01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王文利先生为公司4367
13.0234.898900.000000.0000
第四届董事会719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陈矜女士为公司第4367
13.0334.898900.000000.0000
四届董事会独719立董事
注:5%以下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
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7、9、10、12、13项议案同时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明康、钱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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