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26] 28145 号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 28145号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壹石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壹石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壹石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壹石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壹石通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 28145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规定,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 2021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 年 8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541085.00 股,
发行价为 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5431406.6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6434512.53 元,余额为人民币 648996894.12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年 8月 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8月 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 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 2022年 7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 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985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97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931285900.00 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1198.79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9月 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止,本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6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年 6 月 30 备注初始存放金额日止余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
52120180807779529 2023-3-21 129000000.00 不适用 已注销
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181262812773 2024-6-19 100355000.00 不适用 已注销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
520735145841000043 2024-6-25 33230000.00 不适用 已注销
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315613866600000081 2022-12-6 100000000.00 不适用 已注销
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
3401040160001033928 2024-11-20 266927323.69 不适用 已注销
技支行
合计 —— —— 629512323.69 ——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 6月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备注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止余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
755946566410816 2022-11-22 不适用 已注销
新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175268567467 2025-12-30 352662600.00 不适用 已注销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
52120180803116857 不适用 222378300.00 13651725.03
埠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
12290001040021476 不适用 195945000.00 9341407.39
远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
8112301011600862632 2022-12-12 158818801.21 不适用 已注销
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188771005485 2023-12-20 不适用 已注销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175271082386 不适用 5313271.40
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
666810088747 不适用 0.00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
887829000208 不适用 0.00
江路证券营业部
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 6月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备注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止余额
合计 —— —— 929804701.21 28306403.82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76.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3.3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4469.4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8202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23.2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8.9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8862.1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2211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2年 8月 30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2年 10月 10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年 10 月 10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年 10月 10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 3611.68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7626.01 万元,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661.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5.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除了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在专户存放,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88306403.82 元,其中 60000000.00 元为现金管理余额,28306403.82 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本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15000 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6 月,即延期不超过 6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15000 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9 月,即延期不超过 3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 9月 30日已结项。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即延期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
件 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响应客户产品研发需求的快速增长,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充实研发人才团队,巩固勃姆石制备技术、高纯二氧化硅粉体制备技术和低烟无卤复合阻燃剂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通过增加公司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对外扩张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响应客户产品研发需求的快速增长,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充实研发人才团队,通过开展陶瓷化聚合物用无机粉体材料、纳米碳纤维导电材料和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从硬件设施及研发投入层面支持现有产品技术更新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升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持续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募集资金用于上述项目,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
任何承诺,因此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
任何承诺,因此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21 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除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不一致外,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 年、2023年实际效益与 2022 年度、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实
现的效益存在不一致,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实际效益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实现的效益存在不一致,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专 2023 年专
项报告和鉴 项报告和鉴 本报告中 本报告中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证报告中披 证报告中披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差异 差异
露的年度实 露的年度实 实际效益 实际效益
现效益 现效益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
6942.67 12227.32 3003.87 4024.44 3938.80 8202.88
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
不适用 1971.25 不适用 711.30 不适用 1259.95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6942.67 14198.57 3003.87 4735.74 3938.80 9462.83
2022 年度、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披露年度实现效
益计算口径为营业收入,本次披露的实际效益计算口径为毛利润。上述差异主要系公司对披露口径理解存在偏差所致。为保持本次披露的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口径一致,公司在本次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修订了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 年、2023 年
的实际效益以及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3 年的实际效益。本次计算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要求相符。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 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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