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壹石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1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10月12日、2022年10月22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拟使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额资金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
142428.5435266.26料有限公司、重庆壹石通
粉体材料建设项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
226423.2722237.83
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66.5519594.50
份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107118.3695098.59/注1:上述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9月
30日结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2: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注3: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本次拟调整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调整后序号项目变动金额拟使用募集拟使用募集投资总额投资总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1场地投资2095.502095.503820.943820.941725.44
2设备投资10171.0010171.0010682.3610682.36511.36
3研发费用7328.007328.005091.205091.20-2236.80
4预备费672.05-672.05--
合计20266.5519594.5020266.5519594.500
注:1、“变动金额”项,投资额减少的以负值表示。
2、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历史实际投入及业务发展需要,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一方面,建设场地承租及施工成本上升、洁净车间标准升级等导致场地投资增加;另一方面,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研发对实验设备性能要求提升使得设备投资相应增长;此外,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本次研发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将更多募集资金投向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研发效率。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和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仅涉及科目间资金调剂的结构性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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