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证券简称:中自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于近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47000.0045361.802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26500.0025576.33
目
3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 16090.18 16090.18
能力建设项目
4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6400.476400.47
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47290.19
合计145990.65140718.97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即“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和2025年 3月 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2025-009)。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即“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节募集资金累已签订合同待支利息收入和理
序调整后投余金额(5)募投项目名称计投入金额付募集资金金额财产品投资收
号资总额(1)
(2)(3)益(4=(1)-(2)-)
(3)+(4)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
116090.186042.183599.80735.477183.67剂研发能力建
设项目氢能源燃料电
2池关键材料研6400.472986.63294.35245.973365.46
发能力建设项目
注: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竣工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