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位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何正
才先生及一位非独立董事李新罗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自2025年8月13日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两位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何正才先生及一位非独立董
事朱子昂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继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事项22项,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情况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月
1.《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全票同意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0日
2.《公司2024年度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3月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全票同意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6日2.《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月7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全票同意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4年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月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票同意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月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全票同意
员会第一次会议13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月2.《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全票同意
员会第二次会议27日的专项报告》3.《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月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票同意员会第三次会议28日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2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全票同意
员会第四次会议12日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职,严谨、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员工队伍审计经验丰富,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计划及有关报告,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给予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年各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结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及信息披露情况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重要会计误判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查看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指导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完善内控建设并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资料
及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机构,搭建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不断推进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公司目前的内控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加强与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内审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并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年度审计报告等问题通过会议沟通、电话沟通、当面沟通等
多种方式,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对审计过程中的疑问深入了解、及时讨论、按期反馈,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相关工作,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的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工作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提供了相关专业支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不断强化与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核查及专业职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不断优化、完善提供科学的建议
和专业的指导,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