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5证券简称:汉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江苏汉德科技
37000万元0万元是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95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1.7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科技”)全
资子公司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近日,汉邦科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牵头行、代理行、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贷款人)签署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汉德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贷款合同及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等费用,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和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37000万元担保金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500万元,仍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汉邦科技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韩海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0MA24M6PY8B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5日注册地淮安市淮海南路699号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219室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经营范围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6919.6615691.6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5708.724227.16
资产净额11210.9411464.52
营业收入444.75489.39
净利润-262.15-562.3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保证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牵头行)以及贷款人签
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贷款人(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借款人(债务人):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额:37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
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
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
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和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担保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8%,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