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5证券简称:汉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股东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清科共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正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8.2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8.00%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
是□否
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份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 √ 91330102MA2AY7B638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 √ 91310110575843324F致行动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_____________
倪正东致行动人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收到股东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1日期间,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正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9434490股减少至9151352股,合计持股比例由8.25%减少至8.00%,权益
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变动前股变动前比变动后股变动后比权益变动投资者名称的资金来源数(股)例(%)数(股)例(%)方式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杭州清科致
√
盛投资合伙2026/8/7-
57790455.0554959074.80大宗交易不适用
企业(有限合2026/8/11□
伙)
其他:____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
30079722.6330079722.63///
企业(有限合伙)
倪正东6474730.576474730.57///合计94344908.2591513528.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