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本年度存在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熊守春、陈晨、非独立董事沈健增,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熊守春先生担任。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熊守春、陈晨、非独立董事郁万中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选举会计专业人士熊守春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
第一届审计委员
12025年3月18日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议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告的议案》3、《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报告的议案》4、《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一届审计委员要的议案》
22025年8月15日会第八次会议2、《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32025年9月11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42025年10月24日
会第二次会议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控制的实施等重要事项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切实承担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密切关注和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及时充分地掌握监管重点,以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