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331149股,并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331148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07367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747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647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470037股,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2470037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47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股东本次上市流通序号股数量占公司总股股数量
名称数量(股)
(股)本比例(股)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4700370.61%24700370
合计24700370.61%2470037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24700376
合计24700376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伟姚泽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