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赛
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分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赛分科技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04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997.569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89498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801255.9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1月 7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5]210Z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1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金额金额
20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赛分科技扬州有限
16580.13722.94
用辅料公司
二、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分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
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
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人;
(三)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
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或保函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
(五)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到期后,该保证金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
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六)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
2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
3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拓郑染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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