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02号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02号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贝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必贝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号),本公司于2025年10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00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905.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14.31万元,其中增加股本9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4011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10月23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10001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投入1369.36万元,全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148632.05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60020.00
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8917.00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含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1103.00
减:支付发行费用1227.00
减:本年募投项目支出1369.36
减:本年银行手续费支出0.05
1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
加:本年银行利息收入102.31
加:本年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3.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8632.05
其中:购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98632.05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情况2025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10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科擎医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10月23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广州必贝特医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2091940061
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开发区支行000861326.58使用中广州必贝特医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9010126
股份有限公司司广州海珠支行0192286025979.75使用中广东科擎医药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9119010010
限公司司广州开发区支行024231411325.72使用中
合计98632.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1新药研发项目94912.3494912.3470601.24
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
2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55548.5755548.5741320.21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50000.0037192.86
合计200460.91200460.91149114.31
3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5668.85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286.37万元。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于2026年3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科擎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及时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申购金额60000万元,赎回
金额1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均为结构性存款:
4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预期年化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金额收益率期限广州必贝特招商银行股份招商银行点金系
医药股份有有限公司广州列看涨两层区间2025/12/10-
限公司开发区支行90天结构性存款10000.001%/1.65%2026/3/10广州必贝特中信银行股份共嬴慧信汇率挂
医药股份有有限公司广州钩人民币结构性2025/12/10-
限公司 海珠支行 存款 A24275期 10000.00 1%/1.77% 2026/3/14广东科擎医兴业银行股份兴业银行企业金
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广州融人民币结构性2025/12/10-
公司开发区支行存款20000.001%/1.95%2026/3/20广东科擎医兴业银行股份兴业银行企业金
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广州融人民币结构性2025/12/26-
公司开发区支行存款2500.001%/1.62%2026/3/20广东科擎医兴业银行股份兴业银行企业金
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广州融人民币结构性2025/12/26-
公司开发区支行存款7500.001%/1.96%2026/3/20
合计50000.00
除购买理财产品外,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5、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5年内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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