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7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21574.80万元;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慧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咨询指引》,建立了完善的专业咨询管理流程。项目组遇有重大事项或疑惑时,可通过中审众环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模块并按照规定流程向技术部寻求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项目合伙人有责任确保在业务报告出具之前,对于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已履行了适当的咨询程序,包括发现和确定需要咨询的事项,以及就这些事项执行适当的咨询程序。
(2)意见分歧解决中审众环制定了《意见分歧管理办法》,明确了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当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不同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类型对应的不同解决方案消除分歧。同时要求得出的结论已得到记录和执行,只有问题得到解决,才可以签署业务报告。中审众环就公司2025年度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制定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对业务项目的复核确定为分级复核制。中审众环设立质量控制部,包括质量控制总部(“质控总部”)和区域质量控制中心(“区域质控中心”),在项目的承接立项阶段由质控总部、区域质控中心统一安排质量控制复核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风险类
上市公司等高风险业务由质控总部安排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报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审批同意后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客观,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连续执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并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实现下列质量目标。中审众环安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对质量管理制度的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中审众环安排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对质量管理制度的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度,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4月7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针对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工作方案
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研发费用核算、股份支付、合并报表、租赁业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等。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等。
(三)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
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审计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