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45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必贝特”,扩位简称为“必贝特”,股票代码为“6887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78元/股,发行数量为9000.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1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7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143.02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72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486.1981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553.8019万股;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21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72481%。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T+2 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已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T+4 日)之前将超额缴
2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序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本次发行数
号者名称者类型(股)(元)(月)量的比例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33745783.75%59999996.8424
荐人相关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249525255.50%88055894.5012
公司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338691594.30%68793647.0212
团有限公司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4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58037386.45%103190461.6412限合伙)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1800000020.00%3200400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153924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82967811.6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6075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80188.3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0400000
2、网下投资者有效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961120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0753股,包销金额为1080188.34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08%,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约为0.07%。
2025 年 10 月 23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
3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905.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8962.26万元,其中保荐费600万元(含持续督导费),承销费8362.26万元。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632.08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
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757.55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贡献并结合
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4.9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8.89万元。
(注:上述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6%);
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99
邮箱:project_bbtecm@citics.com
2、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5(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