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武
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元生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禾元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894513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06元,募集资金总额2599456347.24元,扣除发行费用169031770.6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30424576.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的《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627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重组人白蛋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90866.57165752.73
2新药研发项目79369.0064247.27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280235.57240000.00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昌吉禾元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吉禾元”)、
禾兴农业发展(察布查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兴农业”)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实施主体变更后实施主体
1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公司、昌吉禾元、禾兴农业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昌吉禾元
昌吉禾元主要从事水稻种植、储存和加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昌吉禾元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MACQDK534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 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座 19楼 1937室(25 区 6丘 7栋)
主要经营地 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 A座 19楼 1937室(25 区 6丘 7栋)法定代表人杨代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股权结构禾元生物持股100%成立日期2023年7月26日营业期限2023年7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谷物种植。(除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情况及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种植药用水稻,提供禾元生物用于研发或生产的原材料定位
(二)禾兴农业
禾兴农业主要从事水稻种植、储存和加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禾兴农业发展(察布查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22MAG09B2F0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11号门面房
主要经营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11号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 YANG CLIFF YANG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
股权结构禾元生物持股100%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6日营业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谷物种植;农业机械服务。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情况及在
发行人业务板块中种植药用水稻,提供禾元生物用于研发或生产的原材料定位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
3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昌吉禾元、禾兴农业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系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划入昌吉禾元、禾兴农业开立的、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昌吉禾元、禾兴农业、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未
4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永杰王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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