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部分符合条件的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的89名激励对象、2024年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5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4名激励对象、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11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上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
1属期、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及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激励计划归属名单。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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