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普冉股份公告编号:2026-04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2年考核管理办法》”)、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1193股,作废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31170股,作废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088股,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31549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 12月 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2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 12月 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8、2025年0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
3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0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3月 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3、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3月 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
5留部分授予数量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11.406万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0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0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6《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1月 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 1月 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7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55.49元/股调整为39.33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89.0232万股调整为124.632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22.2558万股调整为31.1581万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考核管理办法》
8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作废的权益数量均在授予时的权益数量的基础上考虑公司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宜对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1、截至2026年5月28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
有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3767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除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比例为96.66%,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8331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在2023年-2026年四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A)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24.00亿元16.80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15%、35%、25%、
25%,其中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9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25%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77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20亿元,达到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但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目标值,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比例为
96.66%,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并处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331股。
3、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相关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90%,现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87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193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8人变更为89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5980股变更为484787股。
(二)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作废的权益数量均在授予时的权益数量的基础上考虑公司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宜对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1、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的具体情况
(1)截至2026年5月28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
分有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2923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完全
10归属,相关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90%,现取消归属并
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2股。
2、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的具体情况
(1)截至2026年5月28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部
分有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对象资格,合计408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7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0人变更为55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5213股变更为404043股;
合计作废失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88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人变更为1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9684股变更为155596股。
(三)作废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作废的权益数量均在授予时的权益数量的基础上考虑公司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
宜对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1、截至2026年5月28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
有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放弃
第一期归属,合计22395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相关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90%,现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95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549股,作废处
11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3人变更为
112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6325
股变更为1014776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归属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
12《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价格、人
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2025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1、《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归属及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