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普冉股份公告编号:2026-049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3396股
*归属股票来源: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
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5519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551.5285万股的0.46%。
(3)授予价格:23.07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以 23.07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72人,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1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
2024年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45%长率不低于15%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二个
2025年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长率不低于70%长率不低于25%限制性股票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三个
2026年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120%长率不低于40%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四个
2027年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160%长率不低于6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m X=100%
(A) An≤A<Am X=(1+A)/(1+Am)
2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评价标准分为“优秀及良好绩效”、“基本达标绩效”、“改进绩效”、“不合格绩效”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优秀及良好绩效基本达标绩效改进绩效不合格绩效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70%~90%30%~50%0%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3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 3月 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3月 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6)202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11.406万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0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0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5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72名激励对象以46.32元/股的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5519万股,于2024年10月16日向15名激励对象以43.10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1.406万股,具体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授予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调整前)(调整前)人数剩余数量
2024年3月29日46.32元/股34.5519万股72人12.0932注万股1
2024年10月16日43.10元/股11.406万股15人0.6872注万股2注1: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首次授予数量需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需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
注2:剩余0.6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首次授予部归属数归属人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归属分限制性取消归属数归属日期量(万数属价格及数量的调价格股票剩余量及原因股)(人)整情况
数量(万股)
17因2023年至2025因名激励
年年度期间,公司对象离职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及第一、二个股本以及现金分归属期部分
2025年623.19红,2024年激励计
25/13.95846043.5213
激励对象个划首次授予价格由月日元股人绩效考核
100%46.32元/股调整为未达,23.07元/股;授予
作废限制性
数量由34.5519万股票共
13.3591股调整为67.7218万股
万股
注:上述“归属日期”指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1、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故公司
6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5519调整为483727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中以及2024年各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均
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由
33.0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483727调整为677218股。
2、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421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变更为60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77218股变更为574797股。
3、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139584股。
4、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17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60人变更为55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5213股变更为404043股。
75、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
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经除息调整后,由23.19元/股调整为23.07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339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业绩考核层面和个人考核层面情况,以及相关激励对象情况均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29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6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8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条件。、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12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个
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
以 2023 2025 A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X 会 师 报 字 [2026] 第 ZF10077为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为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其2025 Am 70% 号),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中,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不低于 ,
An 25%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触发值( )不低于 :
1 A Am X=100% 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若 ≥ : ;
2 An A Am X= 1+A 105.83%,达到目标值,公司层、若 ≤ < : ( )/(1+Am);
3、若 A<An:X=0% 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共55名,其中49名激励对象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评价标准分为“优秀及良好绩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效”、“基本达标绩效”、“改进绩效”、“不合格绩效”四为“优秀及良好绩效”,本期个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5名优秀及良基本达标不合格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
评价标准改进绩效评价结果为“基本达标绩效”,好绩效绩效绩效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
个人层面
100%70%~90%30%~50%0%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归属比例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达标绩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效”,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70%。
9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339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3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33396股。
(三)归属人数:55人。
(四)授予价格:23.07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已获授予的限制可归属数量占已可归属数量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量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
(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核心技术人员
//////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5554127413339624.64%的人员(共人)
10合计54127413339624.64%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各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了除权除息调整;
2、上述表格已剔除本次激励计划离职人员的授予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55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11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归属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
《2025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025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12八、上网公告文件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归属及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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