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普冉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凯持有公司股份991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已于2022年08月23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董事陈凯个人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79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235%,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起3个月内
(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9月11日)。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收到董事陈凯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陈凯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99196股
持股比例0.0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99196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因无法区分 IPO 前取得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具体股份数量,此处均标示为 IPO 前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披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露日期
2023/4/11~
陈凯158500.0312%159.50-213.012023年2月3日
2023/6/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陈凯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79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23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4799股减持期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9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取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2(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董事陈凯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
在委托持股、信托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3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司董事陈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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