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17
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688
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312
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100457万元
2025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22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7291万元审计客户家数205家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2024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计情况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重要事项汇报,要求以充分保证外勤审计时间和审计质量为原则,做好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23日(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音龙王亮段建平
日期: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