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
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6万元人民币/年,公司独立董事
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
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