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确定选聘文件内容,包含具体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2025年4月24日,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选聘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打分,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确定选聘文件内容,包含具体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二)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12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预审总结沟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预审实施的主要程序、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提示、正式年审时间与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重点关
注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库存情况,公司财务部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审计委员会主任也提醒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当前监管环境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经得起 AI 等技术手段的多维度解析,后续将继续关注公司正式年审的进展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