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5证券简称:影石创新公告编号:2026-027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6月 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拟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拟开立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发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610.09万元投资新建“智能影像终端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中国日报》《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智能影像终端升级项目”的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将尽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