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厦钨新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厦钨新能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务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厦钨新能经营情况,对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厦钨新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年度,厦钨新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情况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2024年度,厦钨新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厦钨新能及其
1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出的各项承诺。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保荐机构督促厦钨新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厦钨新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厦钨新能的内控制度符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公司的规范运行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保荐机构督促厦钨新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保荐机构对厦钨新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况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4年度,厦钨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项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2024年度,厦钨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2024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厦钨新能不存在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4年度,厦钨新能未发生相关情况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2024年度,厦钨新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的情形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32024年度,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作为新兴行业,新能源电池材料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
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新能源电池材料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失败的情形,导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均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技术泄露风险: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
和关键生产技术的掌握及工艺改进能力等。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泄露,并被竞争对手获知和模仿,则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将受到损害,并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客户资源风险:虽然公司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大客户
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过分依赖少数客户可能导致公司对这些客户的市场风险敏感度增加。若这些关键客户的订单量减少,或是因市场策略调整而改变供应商,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显著影响。
4、绿色低碳风险: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模式的过程中,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
高额的初期投资需求、持续的运营成本以及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环保法规和市场对绿色产品的要求不断变化,公司将持续投入以适应这些变化,保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环境友好性。此外,虽然绿色低碳生产能够长期带来经济和环境效益,但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压力。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四氧化三钴、钴中间品、氯
化钴、氢氧化钴、硫酸钴、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等,由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较高,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未来,若主要原材料出现供应短缺,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从而影响公司生产供应稳定;若原料等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原材料采购优化策略及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出现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偏高的情况。上述情形均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料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
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同时,现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趋加剧,
4影响新能源电池材料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快速响应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满足客户持续的降成本要求,公司将面临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3、新增产能消化风险: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公司在海
璟基地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基础上,在海璟基地新建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和综合车间(年产能规划15000吨)项目,另外还有雅安基地液相法磷酸铁锂项目、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法国年产40000
吨三元材料项目等。上述项目虽已经公司基于当下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等条件充分论证做出了投资决策,但如果未来发生行业整体产能增长过快,行业需求提升速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则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近年来,行业产能快速扩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未来若
出现新能源汽车政策不利调整、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竞争无序、产品售价及原材料价格
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客户等行业竞争优势等情形,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合计账面价值为
234761.3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15.92%,公司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若行业
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或资产状况出现恶化,且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及时收回账款,可能会出现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进一步延长应收账款收回周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47561.88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6.79%。公司期末存货金额相对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存货积压风险与其他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5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使用中存在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不同的技术路线,其中,锂离子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钴酸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NCM/NCA 三元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体系一直以锂离子电池为主。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重要变化,比如,燃料电池等电池技术进步加快,则行业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会面临替代风险。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运用新的技术开发与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加速重构,部分国家和地区持续出台以《通胀削减法案(IRA)》《电池法案》等为代表的本地化扶持政策,强化原材料来源限制和供应链自主可控要求,推动“去中国化”趋势在新能源材料领域逐步显性化。公司作为新能源材料的全球供应商,虽然在产品性能、成本控制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但在实际业务推进中仍面临海外客户对原材料产地、供应链透明度、ESG 合规要求等方
面提出的额外限制,部分订单执行与准入资格与海外政策挂钩,增加了合规成本与业务不确定性。未来如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实施力度,或被更多地区仿效推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出口稳定性及核心客户的全球市场协同节奏,进而对公司国际业务拓展及核心竞争力的全球化发挥构成阶段性压力。
(六)其他重大风险
1、管理水平不能及时提升风险: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组
织架构日益庞大,管理链条不断延长,公司总体管理难度逐步增加;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2、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随着相关安全生产与环保监管政策的趋严及公司业务规
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合规压力也在增加,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的风险;一旦
发生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不仅会面临直接损失,还可能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等,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6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2024年末2023年/2023年末增减
营业收入1329679.031731087.33-2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07.3852745.45-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4691.3046584.81-4.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323.57258019.97-3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3738.04858156.211.82%
总资产1474720.171348104.359.39%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81.25-5.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81.25-5.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061.11-4.50%
股)
减少0.57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36.30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减少0.38个百
5.185.56率(%)分点
增加0.47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52.68分点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9679.03万元,同比下降23.19%,主要由于
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呈现下降趋势,营业收入下降。
2、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07.38万元,同比下降
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691.30万元,同比下降
4.06%,主要由于:(1)国际形势复杂动荡,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大宗原材料持续跌价,公司盈利承压。(2)2024年度,公司原材料价格下滑,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3、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323.57万元,为正且高于
同期净利润,净利润的现金实现质量较高。
74、受利润下滑影响,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应出现小幅下滑。
综上,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如下:
(一)创新驱动的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多数拥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持续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自介入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连续攻克了 3C 锂电池、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和氢能材料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陆续推出了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贮氢合金、固态储氢等多款产品,并持续升级迭代,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加快 NL 全新结构正极材料、超高镍三元材料、新型磷酸盐系材料、钠电正极材料和全固态电池关键
材料等产品的量产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保持行业竞争优势,满足客户需求,凭借技术创新和品质保证,实现产品差异化,树立品牌地位。
(二)广泛认可的商业化成果优势
公司以持续的技术研发为基础,将多项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成为市场广泛认可的商业化产品。钴酸锂方面,公司产品持续迭代,电压从 4.45V 增加到 4.55V 以上,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改善材料能量密度、循环、快充、安全等性能,解决客户痛点,凭借高电压产品优势,市占率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公司在高电压技术上的持续迭代创新,巩固公司在 3C 锂电池行业的领导地位,并确立高电压技术作为钴酸锂领域的关键技术方向。三元材料方面,公司是行业内最早成功开发出高倍率型 Ni3 系 NCM 三元材料产品,并应用到混合动力汽车的正极材料企业;公司是行业最早实现将高电压 Ni6 系 NCM三元材料大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企业。
(三)先进的产品矩阵
公司依托深厚的材料研发能力和产业化平台,已构建起覆盖主流技术路径和多元应用场景的新能源材料产品矩阵,具备从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氢能材料的系统化产品布局。钴酸锂产品具备高压实密度与优异循环性能,广泛应用于高端 3C 电子领域;三元材料方面,公司已形成高电压、高功率、高镍等多系列覆盖,重点面向新能源汽车对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长寿命的需求;磷酸铁锂产品则面向动力与储能双场景,
8具有高性价比与优异循环性能。
(四)品质稳定的规模化量产优势
新能源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集中度,行业主要的新能源电池厂商对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一致性、供货稳定性、及时性等具有严格的要求,公司建立完整的品质管控及风险预防机制。在新能源电池材料研究和产业化过程中,公司形成良好的品控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正极材料产销规模连续多年处于行业前列,氢能材料处于细分领域行业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推动事业部的质量组织架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品质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开展系统防御工作等措施,提升品质管控能力,维持客户高满意度。
(五)优质稳定的知名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新能源材料的厂商之一,下游大型新能源电池厂商均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通常从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公司准确地把握 3C 锂电池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趋势和商业需求,坚持差异化大客户战略,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有助于促进公司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客户资质及信誉良好也是公司能够稳定发展、持续壮大的重要基础。
(六)行业先进的绿色低碳优势
公司坚持“承接企业使命,倡导绿色低碳”的理念,通过运用国际先进设备,引入国际先进制造管理体系,不断迭代升级产线工艺,稳步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打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公司及下属三明厦钨、宁德厦钨均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其中三明厦钨于 2023、2024 年获得 “PAS 2060:2014 达成碳中和宣告核查声明”,连续两年实现厂区运营碳中和。为巩固和提高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创新,连续攻克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在落实自身减碳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行业“碳”标准起草及厦门“碳技术指南”编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主要供应商开展碳识别碳减排工作,致力于实现产业链的整体低碳发展。公司产品碳足迹在行业始终处于先进水平。
2024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9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41872.13万元,同比减少
9.88%。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5%,较2023年增加0.4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年度,公司继续强化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公司2024年度新增发明专利20
个、实用新型专利26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拥有发明专利117个、实用新型专利87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46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53743621.9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61000000.00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48111362.48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2444632259.49元。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55636020.4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107601.5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80200077.55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0201077.55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499999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10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493466895.34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61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148111362.48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2444632259.49
减:手续费支出3618.70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40480422.88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80200077.55
减: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499999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80201077.55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80201077.5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元)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035700104003357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1883758.16
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515019811010000375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733846.29
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10002012920220116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14583473.10
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470100100385968募集资金专用账户0.00已注销
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24782765748募集资金专用账户0.00已注销
司厦门海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490101280017576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0.00已注销
司厦门分行
合计380201077.55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80200077.55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380201077.55元,持有未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499999000.00元。
4、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11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末,本项目土建主体结构已完成建设、正在组织主体结构预验收,主体设备已完成合同签订在加工制作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合规性分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间接控股股东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比(%)
厦门钨业211475699.0050.26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003233.005.47
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66035.002.5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7836552.001.86
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1371395.000.3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2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姓名公司任职直接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比(%)
杨金洪董事长0.00-
侯孝亮董事0.00-
钟可祥董事0.00-
钟炳贤董事0.00-
曾新平董事0.00-
姜龙董事兼总经理0.00-
孙世刚独立董事0.00-
何燕珍独立董事0.00-
陈菡独立董事0.00-
林浩监事会主席0.00-
曾连秀监事0.00-
李温萍监事0.00-
陈庆东副总经理0.00-
张瑞程财务总监0.00-
陈康晟董事会秘书0.00-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厦钨新能30920634.00股,持股比例为7.35%;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度减持20000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厦钨新能
4405028.00股,持股比例为1.05%。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13(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俊王亚娟周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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