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厦钨新能: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0 00:00 查看全文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0591)8806 5558 传真:(0591)8806 800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179 号

致: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厦钨新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特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合规性进行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必备法律

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同公开披露,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就与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的法律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等专业事项和中国境外的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或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如有涉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或中国境外法律事项等内容的,均为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

4.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各方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声明和承诺发表法律意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2024 年 2 月 27 日,厦钨新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70589 股,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厦钨新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的授权,2026 年 8 月 18 日,厦钨新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170589 股不参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钨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50469108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170589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503520494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1056148.20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提供的《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公司以下述方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及其影响: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503520494×0.30)÷504691083≈0.299 元/股。

以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47.02 元/股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7.02-0.30)÷(1+0)=46.72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7.02-0.299)÷(1+0)=46.721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

格=|46.72-46.721|÷46.72=0.0021%<1%

本所律师认为,以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测算,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